“惠尔康”争夺战转向津湘
〖2005-11-21 8:4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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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被媒体称为中国商标保护教科书的“惠尔康”商标之争在历经十年之后终于有了结果。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惠尔康”商标所有权归厦门惠尔康有限食品公司所有(下称厦门惠尔康),福州维他龙公司(下称福州维他龙)应立即停止不正当的侵权行为?熏并赔偿厦门惠尔康损失10万元。
然而,就在媒体纷纷表示“惠尔康”商标十年之争尘埃落定的时候,商标界一位知情人士昨日却向记者透露,厦门惠尔康和福州维他龙的商标之争并未彻底结束,两者之间目前还有两场官司未了,一场在湖南高院,而另一场则在天津高院。“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存在诸多疑点,最后鹿死谁手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起因:津厦榕三企共争一商标
“事实上,在2003年以前‘惠尔康’商标是属于福州维他龙所有的。”知情人士表示。
据称,“惠尔康”商标争夺战其实包括三家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的厦门惠尔康、成立于1993年3月的天津惠尔康科技公司以及同年成立的福州维他龙。“当时三家公司都使用惠尔康商标销售饮料产品,但谁都没有得到惠尔康商标的专用权。在当时的情况下,三家企业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天津惠尔康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了30类“惠尔康”商标并于1994年8月14日被核准。“从那时起,我们福建两家企业就成了非法使用商标了。”
为了获得“惠尔康”商标的使用权,福州维他龙和厦门惠尔康分别与1994年和1996年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的请求,但均因天津惠尔康注册在先而被驳回。
但转机出现在了1997年。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年的6月6日,福州维他龙与天津惠尔康达成一项“惠尔康商标过户协议”,以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功收购“惠尔康”商标。同年11月28日,该协议获得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可。“由于当时商标仅被核定使用在豆乳一种商品上,范围太窄,1999年4月21日,福州维他龙又在汽水、果汁、矿泉水等32类02组商品上,成功申请注册了‘惠尔康’商标。”
2002年11月,国家商标局向福州维他龙发放了商标证书。至此,福州维他龙成了“惠尔康”商标真正的主人。
波折:天津惠尔康商标转让存疑
从表面上看,福州维他龙已经合法拥有了“惠尔康”商标。但结果却是,2003年8月,国家商标局做出了撤销福州维他龙“惠尔康”商标使用权的决定。“原因很简单,因为福州维他龙和天津惠尔康的商标转让被认定为非法。”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福州维他龙与天津惠尔康达成商标转让的时间是在1997年,但事实上,天津惠尔康早在1996年就已停止生产并于当年的4月29日向工商部门提出了注销登记申请。
“如果天津惠尔康被注销,那么它就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包括进行商标转让的行为。”该人士表示,“但在这个问题上,目前法律界和商标界仍然存在争议。”
据其透露,福州维他龙的商标转让合同其实是和天津惠尔康的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下称医研所)签订的。由于当时天津惠尔康已经被清盘,按照法律规定,“惠尔康”商标属于医研所所有,可以合法转让。但问题是,医研所在继受了“惠尔康”商标专用权后并未及时将此商标的注册人及时变更,所以在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时,“惠尔康”商标名义上的注册人仍是天津惠尔康。
“这个问题当时显得很细微,但在日后却变得纠缠不清,成为左右整个官司的关键。”
而在记者掌握的资料中也证实了该人士所言。根据北京第一中院、福州中院、长沙中院及厦门中院的判决,福州维他龙均因商标转让非法而败诉,但北京高院却认为,商标转让确实存在法律上的瑕疵,但如果因此认定福州维他龙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无效,缺乏法律上的依据。“本院认为,维他龙公司受让‘惠尔康’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违反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
焦点:“惠尔康”驰名身份不合法?
除了“惠尔康”商标转让是否合法的问题,“惠尔康”能否被评为驰名商标也是这场商标争夺战的焦点。
在几份判决书中,记者发现,“惠尔康”是否驰名商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官司的胜负。因为按照规定,驰名商标在产品包装装潢上享有专用权,其他任何品牌不得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包装图案、色彩和文字结构。
“既然厦门惠尔康是驰名商标,那么福州维他龙使用“惠尔康”商标肯定是违法的。”福建省工商局一位人士表示。
不过,据透露,厦门惠尔康是在2002年12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同时提出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请求的。“虽然厦门惠尔康于2004年经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后获得了驰名商标称号,但这个裁定至今存在不同的意见。”
他表示,根据《商标法》的基本法理和基本原则,能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首先必须是一个合法存在的商标,而且必须是通过合法的使用行为来使其驰名。“但在2003年以前,厦门惠尔康并未获得商标使用权,那么从一定意义上说,他的经营活动是不合法的。”
而福州维他龙显然也抓住这个问题不放。为此,在一两年时间之间,福州维他龙分别向北京等四城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
但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在这个问题上,虽然目前仍存在分歧,但一切以法律为基准,在官司没有结束以前,很难断定是与非。”知情人士表示。他还强调,“如果福州维他龙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突破,将很难赢得官司。”(记者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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