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查处一太阳能热水器商标侵权案
〖2005-11-18 8:4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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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近日,浙江海宁市工商局对商标侵权和擅用企业名称的海宁市某太阳能热水器厂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罚款3万元等处罚。经查明,该太阳能热水器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于2005年5月下旬委托他人制作标“Panasonic”、“美的精品”、“帅康经典”字样的丝网印版,自6月上旬始,擅自生产标上述商标的太阳能热水器。该厂还委托他人印制标“Panasonic”商标及“上海索瑞工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太阳能热水器纸箱等,并销售“Panasonic”商标及“上海索瑞工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太阳能热水器水箱82台,被现场查获,共计非法经营额28068元。
海宁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认为,该厂生产“Panasonic”、“美的精品”、“帅康经典”商标太阳能热水器的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物品及罚款的处罚。(记者 王宝军 通讯员 张文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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