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服刑犯要办“商标超市”
〖2005-11-15 10:3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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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昨日(14日)上午,重庆市监狱办公室,已服刑7年的穆先生与商标事务所签字,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第一份商标注册申请。据称,穆年内还会接连申请已构思好的10余个商标,目的是创办一个“商标超市”。不过国家工商总局表示,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特殊,是否会受理其商标注册申请,还有待研究。
5年构思10余个商标
昨日上午,几经周折,记者在重庆市监狱见到了穆先生。“为了创办一家商标超市,我已经构思5年了,最近,得知我国一些知名商标频频被国外的一些企业抢注,才真正想到去实施。”说起申请注册商标的初衷,穆先生特别激动。
据了解,穆1992年从江津市民政部门下海办了一家贸易公司,主要经营家电、建材生意,1998年却因贷款诈骗被判无期徒刑。入狱后,由于有一定的经商经验,他开始将研究商标作为“主攻课程”,几年来已构思好10余件商标。
当记者问及要申请的商标名称时,穆先生笑称由于怕别人抢注不便作答。只是说大多数来自“二战”、抗日战争、国内战争和国外人物题材。不过重庆市红源商标代理公司透露,穆先生已委托其代理注册这些商标,其中包括笑星卓别林的谐音“桌别离”。
工商总局将研究
“这是我们所第一次遇到身份如此特殊的申请人。”据红源商标代理公司负责人王芬介绍,根据我国的《商标法》,只要是我国公民都可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但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记者从重庆市监狱了解到,由于穆被剥夺政治权利,并没有任何身份证件。据有关民警介绍,服刑人员注册商标他们也是头一次遇到,由于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他们已为其出具了相关身份证明。
昨日,记者致电国家工商总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在他们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中,从未遇见过这样的案例,国家相关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该人士还表示,他们会同商标局进行进一步研究,才会决定是否受理商标注册申请。
重庆工商大学的李玉胜教授认为,服刑人员也和普通公民一样,都享有著作权、申请专利、商标等权利,但所有法律法规都没有关于服刑人员申请商标注册的规定,所以穆能否申请到商标尚存悬念。(记者 胡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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