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TM”商标误导消费 买药品最好认准“R”
〖2005-11-10 9:1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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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目前在我国一些医药企业往往利用已经受理注册的商品名(标有“TM”标识的药名),不断更换药品的名称,误导消费者,使其上当受骗。对此,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注意药品成分,最好以已经得到授权的商品名为主,即标有“R”的标识。
“TM”药品常换常新
9日,记者在长春市部分医药商店和超市看到,在许多的药品包装上,既标有通用名,还有商品名。其中商品名中标注着“TM”商标的药品屡见不鲜。火车站一大型医药超市的消炎类药品销售专柜,记者看到一款治疗感冒的药品,其通用名为“氨咖黄敏胶囊”,曾用名为“速效感冒胶囊”,但是现在其商品名却变为“×××康”(“TM”)。据据营业员讲,她们超市里标有“TM”标识的药品有几百种,而且常换常新。
为什么这些医药企业如此热衷申请商品名?吉林省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许经理表示,正规的医药企业注册商品名,主要是为了促进销售。药品的通用名称一般比较专业、难记。所以企业会起一个比较容易记的商品名来树立品牌形象。但是现在一些中小医药企业,往往利用申请商品名的空档,为侵权的武器,从而误导一些消费者。由于受理期一般为2年~3年,在这期间,如果没有企业或个人提出异议,国家才会正式授权其商品名。“这期间,即使国家不批准该药的商品名,但是这些侵权企业也已经从中获利,并对正规医药企业造成侵权损失。”
买药尽量买“R”的药品
“我们就是看到这些情况,所以在8月16日时,出台了停止药品‘TM’商标备案的规定。”杨处长表示,停止“TM”商标备案的规定,一方面有利于患者正确用药;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特别是营销行为;再次,有利于整个医药行业形象和诚信体系的建立。虽然,目前我国仍有部分省市没有停止药品“TM”备案,但有消息称,国家年底可能会出台相应的规定,全面禁止在药品上使用“TM”标志。
对此杨处长提醒患者,买药不要望文生义。虽然这两年国家已明确规定药品的商品名取名不能有暗示或误导的效果,但不少药还是钻了政策发布前的“空子”,通过和适应症同字或谐音“引人入胜”。在近年来药品不良反应案例中,就有不少是因为只看药的商品名吃错了药的。因此,在购药时还要以标注“R”的药品为主。
名词解释
TM是TRADE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而R是REGISTER的缩写,用在商标上是指注册商标的意思,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记者胡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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