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诺注册“E0”标识惹非议
〖2005-11-3 9:0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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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11月2日,德国柯诺木业在华的子公司———柯诺(北京)地板有限公司宣布“E0”为其在华品牌莱茵阳光的注册商标,其他品牌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这引发了多家企业的不满。
柯诺的代理律师昌孝润介绍,即日起其他企业或产品称自己生产的地板为E0地板或称自己是E0地板的生产厂家,都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介绍,“E0”通俗地讲就是甲醛释放量接近于0,很多企业都将符合这一标准的地板称为E0级地板,且“E0”还将作为衡量产品质量的指标写进正在制定的地板新国标,将它注册归单一品牌所有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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