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引发著作权之争

〖2005-11-2 8:35: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11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了深圳力创企业形象顾问有限公司诉福建省龙岩卷烟厂、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深圳力创认为第一被告未经许可在香烟包装上使用了其设计的“七匹狼”商标,第二被告销售了第一被告的侵权产品,于是向两被告提出了2000万元的赔偿要求。

    深圳力创公司称:力创公司是“七匹狼、SEPTWOLVES及狼图形”作品的著作权人。而龙岩卷烟厂将上述“七匹狼、SEPTWOLVES及狼图形”作品中的“七匹狼”、“SEPTWOLVES”文字分别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了商标注册证,其后,龙岩卷烟厂在其生产的香烟上长期使用“七匹狼”、“SEPTWOLVES”注册商标,作为其香烟产品的包装装潢。另外,城乡贸易公司销售了龙岩卷烟厂生产的上述侵权香烟等产品。

    目前法院方面还没有收到两被告的答辩意见,“七匹狼”的归属,还要看法院的最终判决。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