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状告同名企业“傍名牌” 要求被告万科投资公司更名

〖2005-10-28 10:0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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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上海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投资)因企业名称中有“万科”字样,被全国知名的房产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房产)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万科房产要求万科投资改名并索赔30万元。27日,一中院开预备庭召集双方进行了庭前质证。

  万科房产诉称,今年6月22日,自己的关联企业看见万科投资突出使用万科文字标识,在本地知名媒体上公开刊登广告。万科投资的行为明显是在搭万科房产的便车,意图谋取不当利益,故起至法院。

  对此,坐在被告席上的万科投资则表示其是合法的经营者,不存在搭万科房产便车的问题。其代理人表示,万科投资是经工商部门审核批准注册的公司,具有合法性,且经营范围主要是充当中介的角色,与万科房产从事的是不相关的行业,并不会误导公众。为此,万科投资提供了7名证人,但昨天只有3名证人出庭作证。证言基本一致,均为证明只知道万科投资提供的是中介服务,而对于他们是否和万科房产有关联则不关心。

  鉴于此次开庭仅是预备庭,法庭在短暂的庭就宣布休庭,表示择日再审。之后,万科房产的代理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在立法和司法实践当中都还不完善,工商部门在审核企业时有时也没有尽到对知名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尽管维权存在不少困难,但我们会坚定地在全国范围内向傍万科的企业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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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科房产成立于1984年5月,经过20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为国内最大的房产开发商之一。1994年至2002年期间,万科房产先后在不动产出租和管理以及证券等众多领域注册“万科”商标。今年6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万科房产在不动产出租和管理的“万科”商标为驰名商标。

  万科投资去年2月经上海市工商局奉贤分局批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其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咨询、投资管理等领域,并分别在浦东等区设有6家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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