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海胜”网络实名,留给聂海胜?

〖2005-10-22 8:3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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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神六”飞天成功后,湖北籍航天英雄聂海胜的名字被多家机构和个人抢注为网站域名。目前,“聂海胜”的网络实名已被有关注册机构暂时保护起来,保护期限为一周。该机构呼吁襄樊或枣阳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赶紧注册,以防这一资源外流。(10月20日《楚天都市报》)
  
  理由是,聂海胜作为襄樊的名人,其网络实名理应成为襄樊的“名片”。那么,聂海胜也是湖北人,为什么不让其他湖北人注册这个网络实名呢?聂海胜更是中国人,全中国的人都有权注册这个网络实名的,凭什么只照顾襄樊呢?难道要将“聂海胜”这个网络实名留给聂海胜本人?

  这种做法相当不妥。从法律上讲,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聂海胜”网络实名就非得归属襄樊,这完全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如此下去,“聂海胜”牌烟、酒的商标,是不是都要归属襄樊或者聂海胜本人呢?这显然相当荒谬。

  严格说来,聂海胜只能算是新闻人物而非名人。他是因为“神六”飞天这样一个大事件通过新闻传播而扬名的,“神六”回家以后,聂海胜仍将投入到平凡的航天事业中去,他并不像歌星们那样因为拥有某种文化资本或社会资源而出名。而某网络注册机构却主观地将聂海胜这个新闻人物“名人”化,投怀送抱地让其拥有类似“聂海胜”网络实名这样的更多的社会资源,这完全有失公平,是一种恶俗的表现。
 
  “神六”承载的是整个中华民族的飞天梦想,所以包括航天员在内的所有飞天荣誉,都归属于全体中国人。因此,“聂海胜”网络实名、商标之类,只要申请人和申请理由合法,都应该按照先来后到的相关程序给予受理,我们绝不能让恶俗给“神六”飞天的“神话”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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