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复”VS“涂层蓝”商标之争再掀业界波澜

〖2005-10-21 23:0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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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深秋。一片黄叶刚落地下,被秋风一刮,立刻又卷回了空中。

  雅商律师事务所的林勋华扶了扶眼镜,再次翻动手中的判决书,眼里多了几分忧虑。日前,东莞中院对蓝复持有人诉福利龙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侵权不成立。蓝复持有人一审败诉。此前,有关“蓝复”商标侵权的官司,蓝复一一胜诉,此次是其首次败北。“蓝复一输,肥业就不再平静了。”

  果不其然,蓝复败诉的消息几天后不胫而走,刹时传遍整个广东肥业。作为持续关注肥料商标案的法律专家,林勋华深知,蓝复持有人身为广东肥业的旗舰企业,近几年在蓝复肥这块的商标维权行动的确招来不少同行的非议。而福利龙是最强劲的竞争对手,官司输给它,看笑话的人能不多吗?

  更为糟糕的是,蓝复这次在东莞一审败诉,使更多企业有理由认为,近年来蓝复持有人仗着“蓝复”商标专用权到处告状是对同行的一种恶意缠讼。

  借着这场官司,肥业再次风起云涌。
  
  认定原告“断章取义”

  对于一审的胜诉,福利龙负责人的脸上并未流露出人们想象中的那种惊喜。

  “‘涂层蓝’根本没侵权,赢官司是意料中的事。”8月12日,该公司负责人在与记者的一次偶遇中谈起这场官司,仍一脸感慨。蓝复在东莞起诉后,他专程到国家商标局咨询,被告知没问题,“反倒‘蓝复’被认为有注册不当的嫌疑。”

  广东肥业的两虎相争,蓝复持有人和福利龙之间的明争暗斗其实由来已久,但真正对簿公堂却是今年5月份的事。尽管势发突然,却无人感到意外。

  “类似的官司已记不清是第几个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肥业老板对记者说,自2002年告赢达一公司,蓝复这3年又告了另外几家公司,许多肥企都担心成为蓝复的被告,年前便有人预言过,福利龙上法庭是迟早的事,此言果然不假。

  官司5月中旬在东莞开庭,7月底审结。虽蓝复照例坐在原告席上,然而起诉书却像旧瓶装新酒,理由还是一样的:“蓝复”商标专用权被侵犯。不同的只是侵权人换成了福利龙,且涉嫌侵权的“涂层蓝”为已获国家商标局核准使用的注册商标。

  记者了解到,蓝复持有人在这次官司中索赔200万元。一审的落败,使得他们的索赔不但有可能无法兑现,且到头来还要自己背下该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东莞的判决理由很简单,法官采信了“复肥”是“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简称的说法,认为虽“蓝复”注册在先,但福利龙生产的“涂层蓝复肥”实以注册商标“涂层蓝”为商品的区别名称,在包装、宣传和推广过程中,始终突出“涂层蓝”的商标名称及由福利龙生产的特征,致力于树立和扩大“福利龙”及“涂层蓝”品牌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使“涂层蓝”和“复肥”形成较为固定和合理的搭配。况且产品外包装字形字体也未体现出福利龙有割裂文字的故意,从而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因此,法官直言蓝复指称福利龙侵权显然是在“断章取义”,法院不支持。
  
  蓝复会否继续维权

  近几年来,蓝复持有人为“蓝复”商标专用权提出多起诉讼,只要带有“蓝复肥”三字的肥料品牌,都有可能受牵连。自从2002年达一公司被告后,大众等肥业企业先后被提起诉讼。蓝复的连续起诉,使得其它暂未涉诉的牵连企业一片恐慌。特别当蓝复在多次胜诉后步步为营,许多中小肥企老板无不担心自己成为蓝复的下一个目标。

  对“涂层蓝”的官司虽以蓝复败诉而暂时告一段落,然而人们对商标侵权的法律界限依然一片糊涂,并未因为肥业的诉讼频仍而获得丝毫的启发。到底怎么才算侵权,至今没人能以一言以蔽之。倒是‘蓝复’在莞城的碰壁,使得人们对蓝复的行动多了几分猜测。

  因为输官司,蓝复再次被推向舆论的顶峰。不过,蓝复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明显表现出想对官司进行冷处理的态度。该公司一直不希望媒体介入,与其它大多数企业希望公开报道辨明是非的愿望恰恰相反。

  记得在与福利龙的法庭对弈中,蓝复自称曾对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期间与2000年9月至2002年8月期间的产品销量进行比较,发现利润下降了5011216.5元。

  该负责人强调,业内某些人一味指责蓝复“咬讼”是不对的。法律应保护发明者、原创者的利益,否则肥料品牌市场只会越来越乱,影响整个行业的利益。

  “蓝复还要继续告下去吗?”记者问。

  “我只管市场。维权的事由律师依势定夺。”该负责人答。

  纷争不断质疑诚信

  对记者的存疑,该负责人虽未正面回应,但势将维权进行到底的决心却是显而易见的。

  有业内人士指出,“蓝复”的注册商标四处挑讼的行为虽饱受众人非议,然而当前的肥料市场存在无序竞争的状况也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记者从农业厅土肥站了解到,我省是全国粮食和农作物的主产区,对复合肥的年需求量在600万吨以上,是全国化肥市场容量最大、获利空间最大的“肥市”。

  据广东化肥化学矿专业委员会一位委员透露,我省目前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复合(混)肥企业达100多家,但复肥的年生产能力只有200多万吨。由于国外名牌产品长期占据市场,国内肥企竞争激烈,大量低水平、小规模的化肥生产企业为了抢占和分割市场,千方百计搞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同行的合法利益,且直接威胁到农民利益和食品安全。近年来,广东肥业商标纠纷不断就是一个很好的明证。

  “被蓝复持有人告过的肥料品牌虽然并非家家都有侵权的故意,”然而,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的林勋华直言,省农业厅公布获得复混肥料检验登记许可证的产品名单里头,仅第9至14批就有20多个肥料品种带有“蓝复肥”字样,不排除这里边确有部分企业存在搭“蓝复”肥便车的嫌疑。

  华南农业大学法律系的王权典教授也指出,我国的商标使用虽客观上存在保护和监管不力的现象,然而商标侵权事件频仍的根本原因还在于,“许多肥企不努力培育自己的肥料品牌,却一心想着搭便车,捡便宜,这对广东肥料市场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记者调查发现,为降低成本,一些中小企业炒概念、仿名牌、仿包装和夸大产品功效,由此造成化肥整体质量不高,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对国内的化肥质量普遍表示不太满意。

  今年7月,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向媒体通报4-5月全省化肥生产质量执法检查情况:被检查的51家生产企业的109个化肥产品,产品全部合格的生产企业12家,不合格企业39家,产品合格率仅为37%。

  蓝复持有人的维权对众多中小肥料企业来说也许只意味着又一场法律纠纷的掀起,然而对数以万计农民消费者来说,这些纠缠不休的侵权诉讼却好像一面面企业诚信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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