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tp# 9月1日下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诉北京京都薇薇美容技术开发公司商标侵权案。沈阳“薇薇”要求“京都薇薇”赔偿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京都薇薇”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京都薇薇”的商标与沈阳“薇薇”的商标明显不同,不构成近似。“京都薇薇”还认为自己从未在沈阳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侵权行为”是沈阳倾城之恋美容有限公司所为。“京都薇薇”已经就商标争议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目前正在审理中,由于国家商标局的最终裁决对该案的审理有决定性意义,“京都薇薇”同时申请暂停审理,待国家商标局裁决后再恢复审理。
目前,此案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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