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有人寻求抢注“抗日”商标
〖2005-10-15 8:1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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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本报讯(记者李德庆)因为飞船上天,“神六”被人用来注册;因为网络,“芙蓉姐姐”也成为注册商标。昨日长春有人将“抗日”两字也当做“商标”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的范围是香烟一类产品。
申请注册“抗日”商标的郭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想法来源于去年几个朋友之间的一次闲谈。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现在热播的抗日题材电视剧成为人们挂在嘴边闲谈的话题。韩先生一位烟草行业的朋友觉得“抗日”作为烟草商标很合适。韩先生介绍,“抗日”可以理解为“抵抗生活中痛苦的日子”的意思,于是韩先生脑子里闪出了注册商标的想法。
韩先生认为,这个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非常有利于推广。在查阅有关商标注册的资料后,决定将“抗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而注册商标的产品范围就被确定为烟草、香烟、火柴、打火机这样的产品。他告诉记者,他是以自然人的身份进行注册的,不是企业行为。他表示,根据保守估计商标的价值在10万元左右,如果将来“抗日”商标能够注册成功,他会寻求有关烟草厂商进行合作。
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长春市某商标事务所的所长许可告诉记者,从程序上来讲,商标注册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程序。通常情况下,只要申请人申请的商标符合申请方面的相关规定,便会被商标局受理。在审查通过后发布初审公告的3个月时间里,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3个月后,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便注册成功。
长春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认为,目前不能完全肯定这一商标能否注册成功,从产生不良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角度考虑,可能有关部门会提出异议或予以驳回。(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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