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茶叶法庭辩论 “兰贵人”商标权纠纷案再开庭
〖2005-10-14 9:0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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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10月13日下午,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兰贵人”茶叶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再起波澜,澄迈万昌苦丁茶场与海南香圣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簿公堂。颇为引人注目的是双方在展开了唇枪舌剑的同时,还将大量的茶叶提到了法庭上。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开庭还未开始,海南香圣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就将6盒本公司和万昌苦丁茶场生产的“兰贵人”茶叶,当庭摆放在桌前,万昌苦丁茶场也将多盒茶叶提到了法庭上。由于今年9月,万昌苦丁茶场就此纠纷分别向海口中院和三亚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10家厂商的民事责任,索赔总额高达356万元之多。当天庭审现场,多家茶叶厂商及海南省茶叶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都有人参加到场,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许多晚到者只好站在法庭门口旁听。
万昌茶叶场提出了4项诉讼请求,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犯其“兰贵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调查、取证费80余元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海南香圣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在答辩中称,兰贵人茶就如红茶、乌龙茶一样,是茶叶商品的通用名称,香圣公司生产并销售兰贵人茶属“正当使用”。万昌苦丁茶场则称,“兰贵人”是其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注的注册商标,无论是否属于商品的通用名称,对方使用“兰贵人”的行为,都构成侵权。
许多参加旁听的茶叶行人士则对万昌苦丁茶场的做法表示不满,甚至认为万昌苦丁茶场有借此事炒作自己的嫌疑。
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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