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喷施宝获广西著名商标称号 该市政府奖励其15万
〖2005-10-9 9:1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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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日前,中共北海市委、市政府将15万元颁发给广西北海喷施宝有限责任公司,奖励其获得广西著名商标称号。
据了解,中共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于去年4月颁布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桂发[2004]16号文件),其中规定:从2004年7月起,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自治区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的企业和国家免检的产品,自治区政府给予30万元奖励。所在市政府分别再给予不低于上述奖额50%的奖励。
同年12月,经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自治区工商局认定喷施宝公司的“喷施宝”注册商标为“广西著名商标”。按规定,喷施宝公司可获得自治区级30万元,市级不低于15万元的奖励。
另据悉,广西自治区级30万元奖励专项资金目前也已准备就绪,不久将下发到喷施宝公司等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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