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重品牌 背后商标大战很激烈
〖2005-9-19 10: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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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中秋佳节,所有商家无一例外地在一楼大厅最醒目的位置设立了月饼销售专柜。“大三元”、“稻香村”、“广州酒家”等虽然价格不菲,但依然很受消费者的青睐。记者在北京某大型商场月饼销售专区走了一圈,销售人员纷纷招呼记者:“我们是京城老字号”,“我们是广州名牌!”
在各大月饼厂商进行品牌大战的时候,消费者们也许还不知道,月饼背后的商标大战已经开战很长时间了。
●荣华公司涉嫌商标炒作
早在今年3月,(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公司)申请注册“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在业内激起了公愤。来自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等城市的52家大型月饼生产企业以及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广东省烹饪协会等单位的代表为此事开会,决定成立工作小组,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正式受理上述商标异议案,业内人士表示,在上述商标获得最终核准注册的裁定前,各月饼厂商仍可放心使用“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字样。
荣华公司能把“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注册成商标吗?一旦注册成功,其他企业使用“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是否真要交费呢?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主任马翔告诉记者,生产月饼的企业完全没必要担心,荣华公司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即使注册成功,其他企业只要不作为商标使用“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也不用交费。
“申请在月饼上注册‘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违反了商标法第11条规定,这样的商标是不能注册的。‘双黄’和‘莲蓉’都是月饼的原料,企业在月饼中使用,属于正当使用。”
对于荣华公司申请“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商标注册一事,中国企业管理培训推进行动组委会常务副秘书长艾宝良先生直言不讳:“这倒更像是一种商业炒作,旨在提高自己月饼的知名度,至于商标能不能核准注册,他们也许并不抱什么希望。”
●宁波月饼遭遇商标之痛
就在商标局正式受理“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的商标异议同时,宁波很多高档酒店生产的月饼正在经受“未注册商标之痛”。
记者近日从宁波市工商局获悉,宁波市很多宾馆饭店未对自己生产经销的、与宾馆饭店同名的月饼进行商标注册。然而这些宾馆、饭店售卖月饼时才发现自己的店名早已被别人抢注成食品商标,自己无意中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不但被禁销侵权月饼,还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宁波市天一商标事务所所长胡文强告诉记者,“在宁波生产月饼的宾馆、饭店近八成没有在食品这一类商品上注册商标。这是由于这些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淡漠造成的。企业应该先申请注册商标,后使用商标;反之,就会出问题。商标一旦被别人抢注,当事人可以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充分运用《商标法》赋予的异议权利,积极进行事后补救。《商标法》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及避免消费者混淆原则,所以只要能拿出抢注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抢注的商标会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的证据,最终夺回自己的商标也是可能的”。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主任马翔评论说,“生产销售月饼的企业,如果其包装上用了一个显著的标志,那么他就应该去注册商标。这样做,既可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又可以开发商标带来的商机,还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企业的注册商标使用时间比较久,知名度也比较高,它的商标不但可以起到区别于其它商品的作用,还可以提升月饼的附加价值,让消费者心甘情愿为其品牌付‘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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