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学陷“一元钱”商标官司

〖2005-9-14 8:2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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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任职于盐城市一所职业中学的教师葛留祥一纸诉状将江苏省盐城中学告上法庭,称该校多次在报纸上发布营利性教育服务广告,擅自突出使用“盐中”二字,侵犯了他作为“盐中”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要求法院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同时判令盐城中学象征性地赔偿经济损失1元。昨天上午,该案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2002年,葛留祥打算成立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决定以“盐中”来表示“盐城的教育培训中心”。当年5月,葛留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盐中”商标,2003年8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包括:教育、培训、教学、讲课、教育信息、安排和组织培训班等。2004年9月至11月间,盐城中学多次在报纸上以“盐中网校”的名义发布教育服务宣传广告,还以横幅、国际互联网等其他方式以“盐中网校”的名义用于教育服务活动。 

  葛留祥称,由于盐城中学对“盐中”擅自使用是一种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的商业行为,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而盐城中学的代理律师刘玲则称,早在葛留祥注册“盐中”商标之前,盐城中学就已使用“盐中”这一名称,“盐中”的名称自1953年经有关部门核定为江苏省盐城中学,一直使用至今,“盐中”就是江苏省盐城中学的缩写、简称,在盐城区域内是众所周知的,实际上,葛留祥注册“盐中”商标是对盐城中学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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