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品牌”开店赔偿万余元

〖2005-9-9 8:2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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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商标被人盗用,武汉巴犀烧烤公司将一同名公司告上法庭。昨日(8日),该案终审判决,被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被紧急喊停,并赔偿真“巴犀”万余元经济损失。

    “巴犀烧烤”2002年7月立足市场后,一时间武汉多家同行“攀亲戚”。去年5月中旬,汉口一店家打出了同样的名字、相似的宣传广告。去年9月,“巴犀烧烤”将其告上法院。 

    去年3月,武汉市中院一审判被告单位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理由是,“巴犀”一词在中文中并非固定词组,而是巴犀烧烤公司为区别于其他词语,而臆造出的词组,被告使用该词语进行商业宣传,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据此,法院判处被告公司赔偿“巴犀烧烤”万余元损失。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据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介绍,从市中院历年受理的案件来看,过半商标侵权案源于“傍名牌”。所谓“傍名牌”,是指企业擅自使用或注册与已注册商标或企业名称相同、相似的名称,在产品外包装上加以突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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