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挖自己公司“墙角”的陈进被泰兴市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江苏泰星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泰星”商标在同行业中知名度较高。今年5月,公司质检人员在河南省发现了一批假冒泰星牌减速机,随即向警方报案。案情很快水落石出,“李鬼”竟然是该公司的销售员陈进。
原来,陈进见自己公司生产的泰星牌减速机在市场上畅销不衰,遂产生了低价购进同类产品假冒泰星牌销售的想法。后陈进从其它厂家购进减速机23台,未经公司授权,擅自贴上“泰星”商标标牌,以公司的名义远销到河南省,销售金额达2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进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