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亨”商标之争的解决之道

〖2005-9-3 11: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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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最近,具有百余年历史的著名中华老字号亨得利商标,在经历了12年诉战后,再起风波。以天津亨得利为首的由各地亨得利商号成立的“亨得利、亨达利联合会”(以下简称“两亨”)50多家会员决定,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员提出,撤销上海亨达利钟表公司注册的亨达利商标的申请,并准备将亨得利商标由“两亨”分会申请注册改为由多个权利人共同注册普通商标。该案被称为国内最长的商标权纠纷案,也暴露出我国对老字号商标保护方面存在法律上的空白。

百年前的“两亨”字号风波

    据史料记载,亨达利与亨得利,并非同门一派。最早的亨达利是由洋人经营的一家钟表店。而亨得利则是由国人经营的钟表眼镜店。一百多年前,两家店为了字号还打过一场官司。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史料记载,清同治三年(1864年),法国人霍普在上海洋泾浜三茅阁桥(今延安东路江西中路口)设一店,英文名称为霍普兄弟公司,中文招牌为亨达利。民国三年(1914年),商店转让给礼和洋行买办虞乡山等经营,改名为“亨达利钟表总公司”。民国六年,亨达利转让给“美华利”的孙梅堂(孙梅堂是当时中国最大的钟表企业美华利的负责人),在全国各地开设23家分店,成为首屈一指的“钟表大王”。

    关于亨得利,《太原文史资料7》是这样记载的,大约在1991年,南京“二妙春”钟表店的应柏年、王祖光、庄鸿皋三人合资在上海开设了钟表店,字号取名亨得利。随着经营范围的扩大,亨得利钟表行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先后在天津、北京、武汉等各大城市开设了84家分店。

    关于亨达利与亨得利的字号风波,2004年出版的《世界商业评论》杂志中有一篇文章记叙了诉讼的经过:

    ……(亨得利)由于经营得法,声名大振,因而也引起英商的不满。英商为维护他们在中国的特权,便以亨得利影射、效法亨达利字号,鱼目混珠,影响亨达利声誉为罪名,起诉于法院。当地法院屈从英国势力,讨好英商,结果亨得利败诉。亨得利此时在各地分号甚多,又成立有亨得利管理委员会,听到败诉消息,各分号从业人员不服判决,上下齐心,上诉到南京高等法院。法院认为:既然两家商号均在中国开设,理应按中国法律办事。中文的“得”与“达”,音意均不相同,既谈不上影射,也谈不到效法。亨得利顾名思义,乃买卖亨通得到利润之意,与亨达利毫无关系,更谈不上鱼目混珠。亨得利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

百年后“两亨”商标又起诉战

    解放后,全国各地的亨得利、亨达利分店实行属地化管理,又分别成为当地的钟表公司。1985年,“两亨”单位为做大“两亨”品牌,由天津、上海、北京、武汉等地的亨得利联合另一著名老字号亨达利发起创立了全国亨得利、亨达利钟表联合会,并发展成为我国最大的钟表行业协会。上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的“两亨”还算是上风平浪静,但随着商标法的修改及市场竞争的激烈,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两亨”商标问题开始凸现出来,因商标使用问题在全国引发的各地亨得利、亨达利之间的纠纷不断,出现了“兄弟相争”的局面,并趋于白热化,为百年老品牌投下了沉重的阴影。

    1993年,天津、北京的亨得利都向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商标,因诸多原因未获批准。但到了1998年,许多“两亨”会员单位惊讶地得知:1996年至1997年间,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亨得利钟表服务商标、产品商标及眼镜服务商标、产品商标。随后,上海亨达利在钟表上也申请注册亨达利商标。几十年相安无事的全国百余家亨得利钟表店,由此烽烟四起。

    1998年,“两亨”分会在西安和天津召开理事会,决定依法争回合法权益。10月,“两亨”钟表分会向国家工商局评审委申请撤销北京亨得利的“不当商标申请”。他们称,全国现有亨得利企业数十家,并均依法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其企业名称权受法律保护,而亨得利是公众熟知的具有明显独创性的企业商号,被申请人将亨得利作为商标注册,已侵犯了其他亨得利企业的商号权。被申请人置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的利益于不顾,其主观恶意极其明显。被申请人商标注册之后,滥用权力,造成了商标实际创始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矛盾,在许多地方引起了商标与商号权的冲突。

    国家商评委认为:亨得利作为一具有百余年历史的商号,其商业信誉及商业价值是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逐步创立的,应为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所共有,而不应为其中任何一家所独占。2000年9月18日作出终局裁定:亨达利钟表分会对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注册的第1093889号和第935933号亨得利商标所提注册不当理由成立,该商标注册予以撤销,由我会移交商标局办理有关撤销及公告事宜。

今年“两亨”商标战再起硝烟

    此后,北京钟表眼镜公司又对“两亨”协会注册的亨得利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双方你来我往,其间经历了法律规定的几乎所有确权程序,历时12年,亨得利商标谁也没有注册下来。此案成为目前历时最长的中国商标权纠纷案。

    今年7月3日,50家全国老字号亨得利钟表眼镜店经理在哈尔滨聚会,商讨长达12年的亨得利商标纠纷,决定再打商标官司,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上海亨达利钟表公司注册的亨达利商标的申请。50家亨得利店的负责人还准备将亨得利商标由“两亨”分会进行注册改为由多个权利人共同注册普通商标。

    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上海亨得利、亨达利上级公司上海三联集团副总柳昊雁非常惊讶,她认为,“两亨”协会并不能真正代表全国“两亨”,也不代表行业。上海和北京方面早几年就退出了“两亨”协会。上海方之所以不参加,是因为上海和北京的亨得利、亨达利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要占到80%以上,市场份额20%都不到的企业的行为能不能代表整个行业呢?

    柳副总称,从商标申请上来讲,商标使用权利人与商标本身有无历史渊源十分重要。谁都知道,亨得利、亨达利最早在上海成立并在全国开设十几家分店,由于我国企业名称注册采用地域化管理,现在有不少企业就是在当地注册了一个某某亨得利钟表公司,然后就可以使用亨得利、亨达利的招牌,但与真正的亨得利、亨达利根本没有关系。一些没有经营钟表资质的企业只要缴了一定的费用,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两亨”会员,这就大大脱离了原先亨得利、亨达利品牌的实际意义,一些打着“两亨”旗号的个体户商店在全国更是泛滥成灾,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老字号的形象。

    谈到“两亨”商标使用权,上海三联集团副总柳昊雁说,“两亨”商标使用权的归属10多年来始终没有定论。今年6月,大家基本达成了协议,认为“两亨”商标的使用不应掌握在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企业手中,应该制定一个门槛,不能随随便便就能滥用,否则老祖宗好不容易打造出来的品牌美誉度随时可能毁于一旦。大家共同来维护百年老品牌的形象,使其更好地发展。该方案也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赞同。如今协会突然提出申请,我们也想不通。

“两亨”纠纷的问题所在与解决之道

    黑龙江省商标事务所所长刘和平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对老字号的保护条款。我国的商标法只对注册商标予以保护。谁对老字号商标的注册申请能够获批,应当在于他是否是该老字号纯粹的历史继承人。“两亨”中可能谁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是纯粹的历史继承人,那么就要看证据显示谁使用在先。

    此案的关键还不在于此。企业名称(即商号)是由地域名称、字号、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在使用时可以适当简化,可是简化的适当度法律又没有规定,很多企业在使用时简化得只剩下字号。这就给商标和商号在概念上造成很大的混淆。字号只有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相同行业内,才具有排他权,离开了这两个要素,根本不具有排他权。企业对商号的不当简化使用,且法律又没有明确的使用规定和相关部门不完善的监管,直接造成了大量的权利冲突,并导致基层行政管理部门不完善的监督“无法可依”,这正是法律的空白。

    长期关注“两亨”商标纠纷的上海著名商标代理人张宝良认为,亨得利、亨达利作为具有百余年历史的商号,其商业信誉及商业价值是全国众多“两亨”企业逐步创立的,应为全国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共有,而不应被其中任何一家所独占。

    其实老字号品牌的特殊性在于其复杂的历史背景,经历了多个历史时期、各种经营关系后,不少老字号商标使用权的归属就变得错综复杂起来。尤其是服务类商标,我国1993年以前并没有注册规定,导致许多已经使用老字号的企业出现了纠纷。如当初的“梅林”商标,全国有3个“梅林”,这也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后来“梅林正广和”的出现才平息了这场使用权的争夺。

    对于“两亨”商标,应该以历史上最有渊源、规模最大、经营最完美的几家企业去共同注册一个商标,并许可其他会员使用,而会员如果要使用该商标,软硬件上也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毕竟要尊重历史,放眼未来,一个老字号能够生存至今不容易,像现在为了权利归属互相内耗实在没有必要,提升品质是第一位的。否则,一旦老字号的声誉被毁,受害的不仅仅是企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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