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屿鸭肉粥”是厦门知名的小吃,3年前该小吃的老板申请了“浮屿大同”商标。但这一品牌近日也因其知名度而被他人“借光”。
据了解,同安祥平街道西桥路不久前新开张了一家鸭肉粥店,生意相当不错,原来店主李某打出了“正宗浮屿鸭肉粥”的招牌广告招徕顾客。很多消费者就是冲着正宗浮屿的牌子去的。有细心的消费者吃完粥后怀疑自己吃的不是正宗浮屿鸭肉粥,于是向祥平工商所举报。
接到举报后,祥平工商所立即前往检查,查实这家鸭肉粥店虽已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但招牌广告内容“正宗浮屿鸭肉粥”并未经过工商部门登记。
在昨日(3日)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最早经营浮屿鸭肉粥店的人是现在的思明区浮屿大同鸭肉粥店老板黄某。据黄某介绍,该店已有20年历史,3年前,其申请的“浮屿大同”商标已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同安这家鸭肉粥店使用与其近似的“浮屿”商标并未经过其授权。
那么使用“浮屿”商标与已注册的“浮屿大同”商标有无近似?是否构成侵权?工商部门认为:“浮屿”与“浮屿大同”是否构成近似,应由国家商标局作出判断,如果判断这两个商标构成近似,那么同安这家鸭肉粥店未经授权就不能使用“浮屿”商标,也就不能使用“正宗浮屿鸭肉粥”的内容做广告。另外,“正宗浮屿鸭肉粥”招牌广告也未向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祥平工商所已责令店主自行拆除广告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