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标驰名能不能遏制侵权?
〖2005-9-2 17:0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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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日前,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万科)再次成为房地产界的焦点,这不仅是因为其在全国各地的维权行动,更是因为万科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房地产类的首个驰名商标。
品牌之路再难也要走
在获知万科获得房地产界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后,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了万科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朱保全。他表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这源于万科20多年来的积累,对于万科来说是一个过程的结束,是新的历程的开始。
据朱保全介绍,万科在创立之初就重视打造品牌、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自1989年拿到“万科”商标注册证到现在,万科已注册了一批商标,如“城市花园”、“四季花城”等。为更好地了解购房者对房地产的消费需求,万科请来第三方进行独立调查,结果发现,多数有购房倾向的人非常信任“万科”品牌,因此,为了打造“百年老店”,万科在每个楼盘的名字前面都加上了“万科”字样。经过5年的努力,万科终于拿下了驰名商标这块“金牌”。
朱保全表示,驰名商标的认定,从社会公众角度看,是国家行政的权威认定,会给客户更多的信任感。但做为企业,应当想到的是如何使品牌的含金量更高,使客户的信任成为自觉。“打造品牌是一条正路,万科会一直走下去。”朱保全说。
有了驰名维权也不易
“作为中国驰名商标,‘万科’能受到更广泛的保护,但驰名商标并不能让我们高枕无忧,维权路可能会一直走下去。”尽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但万科集团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颜雪明对此却并不乐观。
颜雪明告诉记者,公司在创造“万科”这个字号时就注意到了避免雷同的问题。“万科”两个字并不是固定词汇,而是专用的名称,具有显著性,这对于商标保护是很有利的。但即使是一个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如果不注意保护,也有被淡化的危险。目前万科遭遇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以企业名称侵害“万科”商标,即将万科的商标加入其企业字号,如西安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万科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万科礼品公司、上海万科文化传播公司,发现此种情形的,还有北京、天津、贵州、重庆、山东等地。另一种形式是以楼盘名称侵害万科的商标,即将万科的商标用在其开发的楼盘中,并申报注册为地名,如湖南四季花城、广州万科园、杭州四季花城、上海三湘四季花城等。如果万科对这种现象置之不理,自己的商标很可能会被淡化为通用名称或固定词组,从而丧失品牌价值。
“驰名商标的认定有利于对‘万科’的跨行业保护,对其它行业的搭便车行为,也可以进行制止。但‘万科’是驰名商标,还不能解决像‘四季花城’商标被侵权一类的问题。”颜雪明表示,目前一些部门对于不动产商标的保护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是地名权和商标权的冲突问题,其实这两个权利是不存在冲突的,地名是公权利,属于公共资源,而商标属于私权利,归个人或企业所有,现在的问题是有人以地名为掩护侵犯注册商标,“地名与商标之争”是一个假象;其次,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可能穷尽其表现形式,面对一些新形式的侵权行为,还很难处理。“因此,即使‘万科’成为驰名商标,并不等于以后万科的所有维权行动都会非常顺利。”颜雪明说,“我们做好了与侵权行为作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
近年来,打造品牌房地产、建精品楼盘正在成为房地产界的共识,有关协会也在积极推动。在日前举行的首届中国房地产品牌建议高峰论坛上,组委会副秘书长卢书勤表示,中国很多企业的发展都是昙花一现,就是因为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真正大家认可的品牌,缺乏科学的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所致。因此,他呼吁:“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品牌建设已经提到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中,如果要健康长期地发展下去,就必须要建设房地产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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