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搞定“大河船歌会”

〖2005-9-1 21:5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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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30日,西南商标事务所透露,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已正式批准渝中区旅游局申报的“大河船歌会”商标,注册文书已经下达重庆。有专家评论称,该次商标注册成功,不但是重庆旅游业界用无形资源奠定其三峡旅游地位的一次创举,还将引导重庆旅游资源、产品开发等向依托法律法规保护方面转化。

  商标业内人士分析,这意味着今后湖北的宜昌、巴东等峡江市县等长江和黄河流域城市乃至中国所有江河流域的城市,如果再打“船歌牌”,抢办大河船歌歌会,必须获得渝中区旅游局方面的许可。否则将被视为侵权。

  渝中区旅游局李裕全局长称,“大河船歌会”是对江河文化进行艺术性挖掘的表现,更能突出重庆本土的优势。用申请商标的方式,得到法律的保护,也避免了在“三峡旅游”上与湖北的无谓之争。

  据悉,在2001年,时为重庆社科院副研究员的邓平向重庆市有关方面建议,在“一会一节”期间举办“世界大河船歌”歌会,市政府采纳了该建议,在朝天门举行了盛大的“世界大河船歌”歌会。

  盛大的歌会引起了各方的关注,甚至引起了湖北的警觉。李裕全回忆,最开始并没有想到用商标来保护这一品牌。歌会后不久,湖北宜昌成功注册“高峡平湖”商标,并对外表示,以后谁使用这一名称将向注册者付费。这无疑对“共饮长江水”的重庆形成了巨大压力。随即,渝中区旅游局立即着手主抓此事,将“江河歌会”、“大河船歌会”一并申请注册。

  虽然目前成功注册了“大河船歌会”,不过李裕全坦诚地表示,目前渝中区在一些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和宜昌仍然有差距。“人家的企业,一两年前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可能比我们现在某些企业还要积极”。李裕全说,“不过通过这些年的宣传,我们部分旅游企业还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做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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