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集团在2001年12月份起诉苹果称,苹果非法使用了其商标。经过多方努力,双方没有达成和解。自2001年3月份推出Mac OS X后,苹果一直将“以Unix为基础”作为推广这种操作系统的一部分。
开放集团希望苹果使Mac OS X通过相关测试,证明它符合其使用“Unix”商标名的标准,开放集团还要求苹果支付一定的许可费用。开放集团称,许可费用根据公司的规模和销售的软件拷贝数量而定,是合理的。开放集团的营销副总裁格雷厄姆说,任何公司支付的许可费用都不超过110000美元。由于苹果的发货量比较大,费用会比较多。
苹果则认为它应当免费使用“Unix”这一词汇,并表示有许多Unix版本,并非所有版本都需要参加开放集团的测试。苹果表示,我们没有使用“Unix”作为商标,而只是使用“Unix”这个通用词汇描述了Mac OS X操作系统的功能,这种做法符合过去和现有的业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