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快必克”?
〖2005-8-26 10:3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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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近一段时间以来,浙江省金华市工商局调查的一件案子引起了医药界广泛关注。金华市泰来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由吉林延边益桥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快必克”牌速效伤风胶囊被指侵犯了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快克”牌速效伤风胶囊的商标专用权。“快克”与“快必克”,相差一个字是否构成了侵权呢?
事情还要从4个月前说起。今年4月29日,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金华市工商局江南分局经济检查大队举报,称金华市泰来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由吉林延边益桥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快必克”牌速效伤风胶囊使用的商标,侵犯了他们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快克”牌速效伤风胶囊的商标专用权。
工商人员马上开展调查,确定在商标注册商品和国际分类第5类新速效伤风胶囊商品上的“快克”商标注册号为第605358号,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随后,工商人员又到市场上对“快克”速效伤风胶囊的商标标识及外包装盒进行了调查。经过仔细察看和辨认,工商人员发现金华市泰来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快必克”牌速效伤风胶囊所注册的商标是“图门”,从两种药品的说明书上看,基本是同样的药品,且功用、疗效也基本相同,从商标标识上看两种也相近似,没有多大差别。
使人感到不解的是,“快必克”所注册的商标是“图门”,为什么还要取名为“快必克”呢?这其中必有奥妙,经过分析,执法人员认定“快必克”的主人之所以绞尽脑汁如此包装,其真正的用意是想借用“快克”的知名度,搭销售渠道的“快车”罢了。两种药品的商标不同,“快克”与“快必克”也有一字之差,如何定性?金华市工商局随即就该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请示。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明确批复浙江省工商局,最终作出维护“快克”商标专用权的批复。“金华市泰来医药有限公司经销的由吉林延边益桥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商品上使用的“快必克”商标,与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注册的第605358号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属侵权行为,应依法对生产及经销企业追究商标侵权责任。”根据该批复,金华市工商局江南分局正式对金华市泰来医药有限公司经销的由吉林延边益桥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侵犯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快克”牌速效伤风胶囊的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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