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遭遇商标侵权政府援手解困
〖2005-8-24 10:3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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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一直以来,商标侵权始终困扰着台湾统一集团。然而,在河南市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一个月90万箱的生产线,三班倒,开足马力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近日,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统一)生产部经理黄锦宣,拿起一瓶绿茶满意地说。
而3个多月前,他们还在为因商标侵权丢掉30%的市场份额而着急。郑州统一是台湾统一企业集团投资2900万美元在新郑建设的企业,一期主要生产绿茶饮料,二期生产方便面,在新郑市纳税额仅次于新郑烟厂。
然而这样一个企业,一落脚大陆就面临着商标侵权问题:几年前,一个广东人在香港注册了“中国统一集团”公司,通过招商和加盟方式,在内地大量寻找生产商和经销商,其产品包装可能使公众产生混淆。2003年7月,统一企业正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状告“中国统一集团”商标侵权行为。
“在河南,也有5个市、13个县的正规工厂,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中国统一集团授权生产绿茶饮料,这种饮料从外观上很难与台湾统一绿茶区别。”郑州统一企业管理部经理蔡明立说。为保护自身权益,2005年4月29日,该公司负责人找到了省台办和省政府台商投诉中心。“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河南省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以及他们表现出来的办事效率和协调能力。”蔡明立说“五一”长假后上班的第二天,投诉中心、河南省整规办就带着样品找到工商、质监等部门研究对策,一场由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由此开始。
5月11日,河南省工商局就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请求认定中国统一集团是否侵犯“统一”商标专用权的函,13天后国家工商总局首次认定中国统一集团行为属于侵权。
一接到工商总局的批复,投诉中心、整规办迅速召集工商、质监、公安、知识产权、台办等部门协商,决定以工商为主、公安配合,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侵权行动。
“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我们都将坚决查处,毫不手软。”河南省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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