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人同时打7场官司 状告商家冒用商标

〖2005-8-17 8:0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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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最近,一神秘男子同时向厦门市两法院提起7件同类官司,都以假冒绿色食品商标为由,状告商店和生产厂家。

  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和思明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这些案子。


    “告状人”很神秘

    起诉书显示,该男子姓陈,33岁,家住厦门海沧,但看不出其身份和职业。

  据了解,除了在湖里法院起诉的4起官司,陈还在思明法院提起3起诉讼。7起案件,全部与绿色食品商标的使用有关。

  法官们表示,还是第一次受理这种案件。

    在起诉状上,除了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陈未提到自己的职业。

    据法官介绍,到法院立案时,对于自身详细情况,陈不肯多透露,回答时也躲躲闪闪。法官推测,陈先生可能是从事某种特殊职业,需要保密,他本人也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难道陈是职业打假人?是王海第二?

    但是从种种迹象看来,这种推测似乎不成立。如果是单纯为了钱,陈可以尽可能多地索赔。但从起诉状看来,每起案件的标的额都很小,最少的4.2元,最多的不过89.2元。

    另从起诉书看,陈非常熟悉有关法律。起诉书中,陈可以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文。比如,在细数被告的“罪行”时,陈写到:“二被告的产品违反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条‘未经农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等。”

  受理案件的法官也表示,从起诉书的字里行间看来,陈很熟悉相关法律。


    商店和厂家被诉欺诈

    陈诉称,受产品上标注绿色食品的影响,8月9日,他在厦门利万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下称利万佳超市),购买了厦门粮食集团金穗米业有限公司(下称金穗米业)生产的厦鹭牌“紫荆花大米”、“樱花珍珠米”各一包。

  陈说,当他要求超市和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书时,二者均无法提供,依照证据规则,这两种产品没有获得绿色产品认证。

    陈认为,利万佳超市和金穗米业的行为构成欺诈,二者应承担“退一赔一”的民事责任。

  就此问题,记者分别联系了利万佳超市和金穗米业。双方均表示,对陈起诉一事并不知情。

  利万佳超市总经理助理张先生在电话中表示,公司目前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

  张表示,对于陈先生起诉一事,并不知情,公司目前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

  张说,公司没有接到过陈先生的投诉,陈先生也没有去12315投诉,因为“如果有的话,12315肯定会有通知,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12315那边转来的投诉”。张认为,陈先生是直接到法院起诉的。

  金穗米业销售部苏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对起诉一事并不知情。但苏强调,陈说的那两个品牌的大米,他们都有绿色食品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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