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曼”官司之争 泰国圆谷公司败诉
〖2005-8-16 13:5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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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作为有关《奥特曼》登场角色著作权被侵害的法律起诉,圆谷公司要求北京市百货商店进行损失赔偿的审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8月6日作出了判决。法院裁决圆谷公司“不适合作为被告的资格”。
圆谷公司的诉讼,是在北京百货商店「长安商城」中销售的奥特曼产品上面的著作权标示与圆谷公司的著作权表示不同,圆谷专业以这个相当于著作权的「签名权侵害」控告了百货商店。问题商品是与圆谷公司一直都有奥特曼海外利用权利争执纠纷的泰国彩耀公司授权制造的,该公司的中国公司以“宇宙超人”在中国进行了商标登记,法院指出这点,因此做出了圆谷公司缺乏作为被告的资格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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