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的商业头脑就是发达。强台风“麦莎”刚过,就有人打起了它的主意。昨天(8日)上午,宁波某商标事务所一连接到了两个电话,两位市民不约而同地进行了注册咨询,想把“麦莎”注册成自己的商标。
昨天(8日)上午8点40分,刚刚上班的事务所工作人员接到了第一个电话:“是商标事务所吗?请问‘麦莎’能不能注册?”虽然只是一起普通的咨询,但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小汪还是愣住了。电话那头是位姓李的先生,他说:“我想把它注册成电动车商标,你想啊,骑上‘麦莎’,风驰电掣,非常形象。”
就在李先生来电后不到一个小时,又有一位男士拨通了商标事务所的电话:“我想注册‘麦莎’,想用在服装等商品上,你们能不能帮我参谋参谋?”只不过这位男士更加神秘,连联系方式也没留下。
“‘麦莎’是完全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昨天(8日),该商标事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非常愿意为“麦莎”作代理。据了解,用台风名字注册商标的事情并不多,但也并非首次。2000年第8号台风“杰拉华”造成了很大影响,之后就有人提出注册“杰拉华”商标,后来还注册成功了。
另据扬子晚报消息:昨天(8日)下午,南京时间商标代理事务所接受南京一位私营业主委托,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将“麦莎”注册为服装商标。
对于用“麦莎”注册商标,也有业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不以为然,认为台风年年都有数次,名称各不相同,即使“麦莎”可以顺利注册成为商标,至少也要等到1年后,到时候有多少人能记得“她”还是个问题,因此其商业价值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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