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泰”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5-8-4 13:5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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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认定:日泰鞋业有限公司使用的“日泰和英文”组合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至此,温州市已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2枚,位列全省前茅。
法院在判决时认为,日泰鞋业有限公司对“日泰”商标通过电视、报纸、平面、网络等进行广泛的推广和使用,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而延边市日泰瓜籽加工厂在经营活动中完全复制使用商标所有人的“日泰”商标,足以使公众对该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与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造成混淆误认。所以,法院在该案判决时认定“日泰”为驰名商标。
“日泰”商标是继“红蜻蜓”、“奥康”商标被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后的又一只驰名商标。这种“个案认定,被动保护”方法规定,如果一个企业商标一旦被抢注、复制、模仿或被登记成企业名称时,企业如能证明自己的商标驰名,就可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撤销侵权方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注册。去年,“法派”成为我市首件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
自新的《商标法》启用后,“驰名商标”从企业的一种荣誉转变成一种法律保护手段,不再由国家组织进行批量评比认定。而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的途径更多了,在商标异议、评审和侵权案件等程序中均可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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