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给全国名牌商标奖10万

〖2005-8-4 8:1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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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成
 
    记者昨日(2日)从市经贸委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广州市决定对获得全国、省级的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表示,从今年起,对获得全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5万元的奖励。对有效期满后(含2005年以前评定的)复评确认的全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政府未曾给予奖金奖励的,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8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含2005年以前评定的)复评确认的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政府未曾给予奖金奖励的,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5万元。 

  据了解,奖励资金在每年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由市经贸委按规定程序办理。企业获得的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企业领导班子,其他对创名牌有贡献的人员的奖励由企业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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