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日),国家商标局最终裁定,美国强生公司对湖北省枣阳市制药厂申请的“爽克宁”商标所提异议不成立,“爽克宁”被核准注册。
2000年10月,枣阳市制药厂通过华中商标事务所代理申请“爽克宁”商标。2001年9月,该公司接到国家商标局通知,美国强生公司对其商标提出异议,理由是与强生的“达克宁”商标非常相似,且两者皆为药品。
据华中商标事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商标虽然三字有两字相同,但“达”和“爽”发音、字义、外形都有区别。而有资料显示,与“达克宁”相近似的商标就有120余件,如:“达美宁”、“皮克宁”、“大克宁”等,这些商标均已被国家商标局核准。“爽克宁”也没有“搭车”的动机,两者保护的商品也不同,“达克宁”是抗霉菌(病)用药剂,“爽克宁”是原料药。因此,国家商标局裁定强生公司的异议理由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