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木塱"VS"益寿泉"广东用水商标侵权案二审开庭

〖2001-8-17 10:1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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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本网讯:广州益寿泉纯净水有限公司再次与注册“柯木塱”商标的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对簿公堂,在庭审中,既是地名又是商标的“柯木塱”能否随便使用成为了双方辩论的焦点。 

  今年5月24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是注册商标“柯木塱”的注册人,被告广州益寿泉纯净水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制造、销售的瓶装、支装纯净水的外包装上分别使用“柯木塱益寿泉”和“柯木朗益寿泉”作为产品名称,其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益寿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在昨天的庭审中,益寿泉公司提出,他们并未侵权,因为公司商标“柯木塱益寿泉”中,“柯木塱”是地名,也是公司产品的出处,“益寿泉”是公司商号,将二者结合起来作为纯净水的名称并无不妥,符合商业惯例。 

  而天源公司则称,“柯木塱”已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而是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被告在同类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作为产品名称,明显是想借“柯木塱”的知名度来销售商品。 

  庭审结束时,由于天源公司反对调停,法庭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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