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与名牌的区别
〖2005-7-26 13:2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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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烟草在线摘自中国烟草研究网 早在2002年,湖南卷烟品牌“芙蓉王”、“白沙”商标就被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年,它们又被中国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这对湖南烟草行业来说无疑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件喜事。然而,许多烟草行业的员工对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联系和区别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这两个概念谈谈自己的理解。
驰名商标和名牌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来讲,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展,各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使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间商标权利纠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而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根据《商标法》和56号令的规定,驰名商标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在驰名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在现代社会,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已不仅仅注重质量、外观等,而且讲究品位、时尚,代表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在科技日益发达、知识信息不断膨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商标本身蕴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对于制止社会上乱评名牌的活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芙蓉王”、“白沙”驰名商标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无形资产,是湖南烟草业的宝贵财富,湖南烟草的广大员工,特别是工业企业的员工,应该自觉运用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无形资产,积极的宣传和保护好驰名商标。这对于维护湖南烟草业稳定、促进湖南烟草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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