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商标引发法律纠纷

〖2005-7-25 13:5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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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米
 
    7月22日,李先生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侵害其注册商标权为由,将该出版社起诉到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出版的《法律人丛书》上使用“法律人”商标,停止销售、发行《法律人丛书》,在《法制日报》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据李先生介绍:2003年4月,他将“法律人”三个字进行了商标注册,注册有效期从2003年4月28日至2013年4月27日止。而2003年11月由法大出版社出版的《法律人丛书———罗马私法导论》及2005年4月出版的《法律人丛书———法律人之治》,在未经其允许的情况下,将“法律人”三个字作为丛书的名称登于书籍的显著位置。李先生认为法大出版社的行为已侵犯其注册商标所有权。

  目前还不清楚法大出版社对于李先生的起诉作何答辩,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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