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市民抢注“钱江晚报”商标

〖2005-7-12 11:2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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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wtp#绍兴县报消息:


    (记者蔡国昌)从有关方面获悉,由邬先生申请的“钱江晚报”商标,已被国家商标总局受理。 
 
    昨天(11日)晚上,记者找到了邬先生,问及抢注“钱江晚报”这个商标的原因时,邬先生显得非常轻松:“很简单,因为他们还没有注册,所以我就注了。”经追问,邬先生才道出实情,主要是因为看到一则关于某报纸被评为著名商标的新闻后,突然在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报纸既然也可以注册成为商标,那么不妨去试一试。“其实,刚开始我还真不敢相信‘钱江晚报’还没有注册成商标。”郭先生说。 
 
    作为在当地乃至全国颇有名气的报纸,能否被个人申请注册商标?记者就此咨询法律界有关人士。据介绍,自从2001年新的《商标法》实施以来,个人可以注册商标,而且《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前的原则”,从法律上讲只要别人还没有注册过,又在《商标法》允许范围之内,都是可以注册的。因此,从目前情况看,邬先生注册“钱江晚报”商标并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 
 
    有识之士认为,商标被抢注的新闻频频见诸媒体,媒体同时也大力呼吁人们能够增强商标意识,但“钱江晚报”商标被人抢注,足可以看出媒体对自身的商标意识尚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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