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巨头与浙小企业抢商标 注册“康可”未果

〖2005-7-11 9:1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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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5日本报报道了德国默克两合公司(下简称“默克公司”)与绍兴康可胶囊有限公司(下简称“绍兴康可”)的商标纠纷事件,默克公司日前传真回复本报编辑部。据了解,默克公司在申请撤销“康可牌及图”未果的情况下,便决定申请注册“康可”商标。在第一次申请失败的情况下,今年年初,默克公司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复审申请。“根据正常的法律程序,仅仅是这个复审的结果就要等待1年半。”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默克公司这一做法可以说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因为他不断提出注册新商标的申请,被驳回后又申请复审,在复审结果没有出来前,默克公司仍然可以“商标评审委员会尚未作出最后裁定”为由继续使用“康可”。 

    争议一 

    是否对绍兴康可造成不利影响 

    默克公司称 

    对绍兴康可没影响 

    上周,德国默克公司在中国地区的知识产权和商标的代理律师李娜,给记者发送来德国总部答复的传真。此时距记者发传真给李娜已有9天。默克公司认为绍兴康可生产的是制料辅药,其注册商标时的商品为胶丸,胶丸本身不是药品;而默克公司的产品是处方药品,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产品,而且生产、销售渠道、目标消费者完全不同,两者不可能发生混淆或被误导的情形。默克公司在使用“康可”名称时也没有给“康可”商标的所有人造成任何实际损害。 

    绍兴康可称 

    默克公司造成了市场混淆 

    绍兴康可的总经理俞愈告诉记者,默克公司一直以来都坚持这个说法,去年年底李娜也给他发过一份律师函,内容大致如上。今年年初,绍兴康可公司就此回复默克公司申明,根据相关规定,胶丸属于药品范围,而且与默克公司生产的药品属于类似商品,属于商标排他权的范围。 

    俞愈表示,默克公司的行为已经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现在已经有客户来询问我们,是不是在生产“康可”片。说明两者已经出现混淆。”俞愈说,绍兴康可现在只生产胶丸,暂时没有生产“康可”片,但是并不代表以后不会涉足这个领域。 

    争议二 

    “康可”商标是否仍有疑义 

    默克公司 

    目前正提出复审申请 

    在李娜发来的传真中,默克公司表示,“康可牌及图”商标的最终法律效力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尽管默克公司两度申请撤销该商标,而中国商标局两次作出了维持该商标注册的决定,默克公司仍然对相关证据持有疑义,并已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据知情人士透露,原来在2003年下半年,默克公司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撤销“康可牌及图”商标的申请同时,又再次申请注册“康可”商标。其撤销的申请没有成功,注册的申请也同样被驳回了。 

    绍兴康可 

    默克利用了中国法律空白 

    但是今年年初,默克公司就新注册申请被驳回一事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复审申请。“根据法律程序,仅仅是这个复审的结果就要等待1年半。”这位人士表示,默克公司这个做法可以说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因为他不断提出注册新商标的申请,被驳回后又申请复审;在复审结果没有出来前,默克公司仍然可以“商标评审委员会尚未作出最后裁定”为由继续使用“康可”。 

    但是,法律人士指出,即使默克公司注册了“康可”商标,绍兴康可也完全可以要求撤销该商标,因为绍兴康可的商标注册在先。(朱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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