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旧物为省小钱 商标侵权花了大钱

〖2005-7-8 13:2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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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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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火锅店的老板,为了省去几个买盘子的小钱,却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被工商部门罚了1万元钱。

    据工商人员介绍,他们接到我市(安阳市)德庄火锅店的投诉,声称在一家新开业不久的火锅店内,发现自己加盟的火锅店商标标志被别人非法使用。执法人员根据投诉,来到位于唐子巷的一火锅店内,看到店内使用的餐具都标有“德庄”字样,而这正是我市某火锅店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这些餐具包括水壶14个、小盘子1087个、水杯108个。而该火锅店未经商标持有权人的允许,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构成了侵权。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该火锅店给予罚款1万元的处罚。另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这家火锅店的墙上挂有“2001年度全国餐饮百强企业”、“全国绿色餐饮企业”、“重庆市某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河南安阳店”、“重庆名火锅”等字样的铜牌。经调查,重庆并无这家饮食公司,安阳分店更是无从谈起。工商人员认为,该火锅店虚构出重庆某火锅店,并自称是其安阳分店,构成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加上商标侵权所罚的1万元钱,两项共罚2万元钱。
  
    据介绍,这家火锅店的老板原在河北开了一家德庄火锅加盟店,因经营不善,将火锅店转让后回到安阳,另起炉灶以图发展。但看到那些没有转让出去的餐具,感到弃之可惜,于是拿到新开张的店里继续使用,没想到上面印着的商标会给自己带来罚款,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高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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