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飞利浦撤诉到西门子归还商标 不讲理时代已过去

〖2005-7-8 8:4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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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飞利浦撤诉到西门子归还商标

    2000年4月25日,本报发表《飞利浦里外占便宜》一文,第一次公开批评知名跨国公司飞利浦。之后,本报连续发表了《飞利浦借刀杀人》、《飞利浦自毁品牌》、《飞利浦端来“有毒的饭”》、《飞利浦该做什么》等文章,对这家跨国公司进行了持续的跟踪报道。

    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得一家中国的财经媒体,对一家跨国公司进行如此大规模、高强度、连绵不绝的报道和批评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当时的飞利浦想里外占便宜。

    在本报报道的2000年,飞利浦公司已经在中国投资逾10亿美元,设立独资、合资企业数十家,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也为自己赚取了可观的利润。与此同时,飞利浦又在欧盟参与了4起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起诉,意欲将中国产品挡在欧盟之外。其中的彩电案、节能灯案,使得中国的彩电业、节能灯业在开拓欧盟市场过程中几乎遭遇灭顶之灾,激起相关中国企业的强烈愤慨,也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反响。

    因此,当本报第一个站出来公开报道、批评飞利浦公司后,国内其他媒体应者云集。众多的报纸、电台、电视台,以飞利浦现象为范例,对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展开深入的探究。

    面对愤怒的中国企业和来自媒体浪潮般的批评,2000年12月22日,飞利浦在北京宣布,从节能灯案中撤诉。

    彩电案方面,由于飞利浦的积极合作,中国有关方面与欧盟展开了密集的谈判协商。2002年8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表公告,宣布接受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及7家彩电厂商在价格及数量上的承诺,中国彩电在15年之后终于获准重新进入欧盟市场。

    就这样,中国企业和飞利浦的较量,在2002年8月告一段落。

    不到4个月,另一场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较量上演了。

    2002年年底,中国知名企业青岛海信集团将一封公函发往著名跨国公司西门子公司的合资公司博世-西门子(简称博西公司)。在这封函件中,海信非常客气地提出,希望博西公司将已经注册的“HiSense”商标转让给海信。

    海信如此心平气和,主要是出于对西门子公司的尊重。

    海信的“海信”、“HiSense”于1993年4月6日开始正式作为商标使用,1999年1月5日被国家工商总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仅仅6天之后,1999年1月11日,博西公司即在德国申请“HiSense”商标注册,之后,博西公司又于当年申请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和欧共体商标注册,并且要求了优先权。

    海信在得知自己的商标被注册的消息后,考虑到西门子和博西公司都是国际知名公司,所以,海信一开始就采取了友好协商的姿态,而且也对协商转让商标的前景充满希望。

    果然,在海信发函之后不久,2003年3月,博西公司做出了答复,同意将其注册在“蓝色电器”的“HiSense”注册商标权转让给海信。当年7月,博西公司又同意将9、11类注册商标权一并转让给海信。

    到2003年9月,博西公司的真实面目显露出来了。在给海信的来函中,该公司要价上千万欧元,海信当然不能答应,回复的价格是5万欧元。博西不做让步,并在2004年2月将转让价格明确为4000万欧元。

    博西公司坚持4000万欧元的底线不松动,让海信方面终于认清了其本来面目。海信方面终于意识到,西门子和博西公司根本没有诚意,而是以抢注海信集团驰名商标来赚取高额经济利益,或是阻止海信集团在德国、欧盟以及其他相关国家的经营活动。

    更让海信想不到的是,博西公司变本加厉,在德国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了海信。

    海信愤怒了。

    2005年2月24日,海信联手另一家被西门子子公司抢注商标的厦门东林公司,在北京召开了一场“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在研讨会上,海信高层用翔实的资料对西门子进行反驳,并宣布,决不妥协,坚决到德国应诉。

    和飞利浦案相同的是,中国媒体的批评声浪再一次潮水般扑向西门子。

    面对坚强的海信和社会舆论的批评,在中国拥有巨大商业利益的西门子终于低下了头。2005年3月6日,海信与博西公司达成和解,博西以不超过50万欧元的价格将“HiSense”商标归还海信。这个价格与当初的4000万欧元要价相比,是如此的悬殊,以至于有媒体将之称作“白菜价”。

    从飞利浦撤诉到西门子合资公司归还商标,我们看到,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经营活动,要想里外通吃、里外都占便宜,已经越来越难;跨国公司貌似强大,也有心虚的时候,尤其是它不讲理的时候,与纸老虎无异。事实上,只要跨国公司在中国有商业利益,就不可能同时在自己的本土和中国独霸天下。

    当然,只要有机会,跨国公司还是想里外同吃。这样的例子仍然在上演。

    2004年7月,欧盟宣布对中国的镁砖进行反倾销调查,该案的起诉方之一是奥地利的奥镁股份公司。这家公司的情况,和当年的飞利浦公司一模一样,在1995年就进入中国投资,现在又想通过反倾销,保住欧盟市场。

    这一次,涉案的中国企业拿起法律武器。2004年12月,以辽宁营口青花耐火材料公司为代表的5家企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奥镁公司为了垄断欧盟镁砖市场,参与发起针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申诉。据悉,因外国企业发起反倾销,招致中国企业动用法律武器进行反击,此为第一案。

    但是这场反击战却遭遇了另一种尴尬,中国企业的起诉状,迄今无法送达奥地利奥镁公司。

    难道这一枪打哑了?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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