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重拳出击商标侵权行为

〖2005-7-7 16:4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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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山西晚报消息:  


    (记者刘捷)针对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国家工商总局今日(6日)在山西召开的全国打击商标侵权案件经验交流会上出台相关草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侵权行为,严重者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任何人可以对已注册商标在5年内提出争议。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单独或突出使用,易使公众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对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真伪鉴定,应该由该商标注册人及其授权的商标合法使用人或其代理人进行。

  涉嫌侵权的商品,工商部门应予以没收。侵权商品中,商品可以与商标分离且尚有使用价值的,在去除侵权商标标识后,可采取除销毁以外的其他方式予以处置。

  对于本辖区内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处理结果,各地工商机关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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