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问题腐竹 竟用国旗作“注册商标”

〖2005-7-4 20:39: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燕赵都市报消息:
 
 
    一种腐竹的外包装箱与内包装袋上竟然标注两个不同的厂家名称,“原汁腐竹”的外包装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作“注册商标”。7月1日下午,在唐山路南区胜利桥清真冷库院内逮着了正在卸货的大卡车及货主。 

    当日18时左右,记者赶到现场时,因工商执法人员的到来,被雇工人已停止了卸货,卡车上已剩下不多的一些货物。 

    记者看到,这批腐竹主要分两种,一种腐竹有外包装箱,箱内的腐竹用小的塑料袋塑封包装,外包装箱上标注红旗腐竹“河南省许昌红旗腐竹厂荣誉出品”,而内包装袋上却标注为“河南许昌苏桥镇杜寨豆制品加工厂”。 

    据执法人员介绍,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企业名称,该批货标注两个厂名,初步估计,肯定有一个厂名是假冒的。此外记者发现,该批腐竹无论是外包装还是内包装均未标注净含量,只是货主口头介绍说,每袋小包装腐竹的净重在1两到2两之间。 

    另外的一种大塑料袋包装的“原汁腐竹”,同样未标注净含量,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包装的中上方标注的注册商标竟然是国旗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记者现场了解到,被卸车的货物已被储存到冷库中,记者随执法人员进入冷库,该批腐竹已经在冷库中堆成了山。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原汁腐竹”共有1400袋,小塑料袋包装的腐竹共有310箱(一箱45袋)。除该批腐竹产品外,执法人员还发现90箱“豆腐皮”。执法人员初步估计,该批货货值应在2到3万元。唐山市路南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当场封存了该批货物,并将各种产品分别取样,并将委托相关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的检验。 

    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