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名牌”惹也惹不起躲也躲不掉
〖2005-6-29 8:4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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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消息:
(记者张玲) “5至10件没收加罚款,罚款的金额为正品名牌价值的2倍;10件以上送法庭审理”。近日,一个关于在法国携带或购买假冒名牌可能面临重罚的宣传引起了各旅行社的注意。因为这种“携假”行为可能导致最高30万欧元的罚款和3年监禁。
对于携带或购买假冒名牌的处罚,最有可能波及去欧洲购物的中国游客。近来,内地旅行社方面也已开始提醒中国游客要避免携带假冒名牌产品。
问题一:什么才算“假名牌”?
佳境天诚的“光鲜生活”说:“我觉得这个规定很好。只有惩罚力度大才能制止不法分子的造假行为。但同时也有可能会牵连到一些无辜的消费者。比如有的消费根本就分不清真假品牌。因此,如果中国要制定相关的法规,必须结合中国自身的国情。还有就是整顿商品市场。”
问题二:这些算不算“假名牌”?
陕西大厦的丢丢说:“现在假名牌的确是不好做,不过还有其他好多空子可以钻,比如我去过爱家奥特莱斯,里面有个挂大牌子‘金利来’的店,其实商标是‘gangbiao’,商场人员说,他们注册的是乔治金利来的牌子,完全合法,但至于为什么挂‘金利来’的牌子来宣传,目的自然可想而知了,这种情况,不能查处吧。我朋友还真有卖假货的,说现在查得严,做不下去了,也请设计师,自己注册牌子了,好多款就是大品牌的翻版。我的观点是打假难,得配合其他法律手段,比如商标不能模仿大牌子,比如款式有限制,就好像爱家那个例子,你明明注册是乔治金利来,宣传时就不能用金利来的大牌子。”
问题三:执法部门只识“赝品”?
建外SOHO的lily说:“淘秀水的老外为什么羡慕中国人,可能就是这个原因。我好多朋友讲,他们回国后,他们的一些对品牌很有研究的朋友也看不出来这是仿冒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陆煜章律师对法国和意大利作出相关规定表示认同,但他表示,现在的假冒技术也日益“成熟”,如何界定赝品同样是摆在执法者面前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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