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将永不言收兵

〖2005-6-28 14:1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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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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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上午,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在新闻发布会上郑重表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立场是一贯的,坚定的,这项工作将永不言收兵。

  张志刚称,国务院已经决定将原定于今年8月结束的保护知识产权集中治理的专项行动延长到年底,各部门纷纷下发通知对此作出了阶段性工作部署。今后,也将长期坚持下去。公安部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山鹰”行动的通知》,并准备在打击盗版领域开展类似的活动。我国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会不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会越来越好,成效会越来越明显。

  他还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只有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环境,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不断扩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效,才能更好地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要和司法相互衔接

  张志刚指出,在行政执法方面,商标法的执法单位主体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利法的执法单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法的执法单位是国家版权局。

  他还介绍,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健全的,而且完全符合WTO的有关规定。二十多年的执法成果已经超过和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100多年法律建设的过程。

  中国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行政,同时中也加入了几乎全部世界上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张志刚说,如果在执法的过程当中,有什么具体的案例,可以直接向中国的行政执法单位投诉。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耗时非常短,投诉非常方便,包括类似在国外处理轻罪在内的违法内容。此外,中国有一个非常畅通的司法渠道,如果利益受损者愿意通过司法渠道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渠道也是非常畅通的。

  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审判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指出,“两高”关于司法解释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国家进一步对知识产权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也就是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加大了。随着知识产权犯罪门槛的降低,将会有更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入到司法程序中来。因为司法程序分别是侦查和起诉、审判不同的环节。就审判这个环节来讲,这是刑事司法保护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就这个环节来讲,案件数量目前还不是特别多,但已经呈现出了上升态势。

  他表示,今年1—5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劣商品和非法经营罪案件1280件,同比增长23.19%;审结1061件案件,同比增长28.29%。这个上升比例应该说是比较大的。

  随着“山鹰”行动的深入开展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在今年下半年一段时间,将会有更多的案件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到司法机关。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到今后一段时间,进入到司法审判的案件将会有更大幅度的增加。

  沈德咏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将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所起诉的每一件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都严格依法审判。从现在审结的案件情况来看,99%以上是做了有罪的认定,并处以相应的刑罚。而且我们国家依法判处侵犯知识产权刑罚的幅度,量刑是比较重的。应该说,我国在世界上的打击力度也是最大的国家之一。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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