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抢注目的不在于不让别人使用而是想“傍大款”
〖2005-6-25 18:0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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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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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消息:
“难道‘健康岛’商标被抢注了,海南就不能再用‘健康岛’宣传自己了吗?”海南日报今天(24日)3版《“健康岛”商标被一北京人抢注》的报道在我省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不少读者非常关心“健康岛”今后的使用问题,热切期盼我省能出面阻止这一抢注行为,以使我省能够继续打造“健康岛”品牌,使全社会受益。
就此问题,记者今天电话采访了最先发现这一抢注事件的北京方韬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盛慧女士解释,由于抢注者高金声申请在第16类商品中注册使用“健康岛”商标,使用商品包括“期刊;杂志(期刊);书籍;印刷出版物;报纸;说明书;新闻刊物;宣传画;手册;印刷品”10类商品,如果这一注册能够成功,那么任何人出版以“健康岛”为名称的期刊、杂志、书籍、报纸、宣传画等,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都是侵权行为。
据了解,目前这类抢注行为非常普遍。如茅台镇所在的仁怀市被当地一名自然人抢注了“酒都”商标,青岛历时多年打造的“啤酒城”、“帆船之都”也遭抢注,经常让被抢注者感到防不胜防,很难阻止。
专业人士介绍,这类抢注一般都是由自然人或是一些没有实力的小公司在操作,抢注的目的不在于不让别人使用,而是想“傍大款”、“搭便车”。这类抢注者非常欢迎被抢注者继续使用,继续大力宣传,这样,自己手中注册的商标不用费任何气力,就能够被别人铸造成金字招牌,商标的含金量也成几何级数增加。待到商标含金量达到一定程度时,被抢注者才会找上门来,而被抢注者要么接受其条件进行商标转让,要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打造出来的金字招牌,被抢注者堂而皇之地拿去叫卖。
具体到我省“健康岛”品牌被抢注事件,被抢注者一般不会阻止海南继续使用“健康岛”进行宣传推广,也不会为此而找上门来告海南侵犯了其商标所有权。相反会因此而高兴,因为海南所做的每一次宣传,每一次推广,都相当于替其免费打工,为他手中持有的“健康岛”商标增加含金量。待这一品牌知名度足够高时,抢注者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
专家提醒,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受到侵害时有时并不会像其他产权那样马上就表现出来,而且可以具体到损失了多少。但无形资产中蕴含的价值有时往往是难以估量的,甚至可以影响到今后的发展,对一个企业如此,对一个地区也同样如此。(杨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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