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希望工程”名义推销 商标侵权赔偿7.2万
〖2005-6-23 14:1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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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消息:
(记者孙娟)一些商家打着为“希望工程”募捐的名义促销药品。昨日(22日),记者获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希望工程强制执行回7.2万元。
据了解,2003年9月29日,北京某肾病药物研究中心在某报刊登广告“支持希望工程,救助失学儿童”,并于同年9月30日至10月6日在河南省范围开展保健品的宣传促销活动。在活动现场设有咨询处、“希望工程”捐款处、“希望爱心卡”领卡处等。
河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得知这种情况后,以该中心未经河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同意,擅自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刊登广告、促销药品、误导消费者为由,于2004年1月13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终审认为,该中心对“希望工程”的文字使用已构成侵权,判令研究中心赔偿河南省青少年基金会经济损失8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经过多方努力,法院最终使研究中心与河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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