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维权不分商号新老

〖2005-6-23 8: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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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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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成诚)百年老店“瑞蚨祥”与商业对手打起了商标侵权官司。应该承认,这样一条新闻不会引起太多关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连秋菊都懂得到法院“讨个说法”,何况一个阅尽百年沧桑的企业呢?但是,瑞蚨祥公司的负责人却说:我们其实是非常不愿意去和别人打官司的。这就让人费解了,诉讼维权应是理直气壮,何苦如此羞答答呢? 
  
    似乎可以这样解释这位负责人的心态:“瑞蚨祥”的店规是“言不二价,童叟无欺”,讲究的是货真价实,诚信经营,礼貌待客,和气生财。如今把近邻的同行告上法庭,伤了和气,这显然有违上百年来重义轻利的古训,所以是“实在没办法才到这来的”。 
  
    老字号留给人们的不仅是传统内涵和情感寄托,它更是背负着深厚文化积淀在现实社会里打拼的经营实体,与其他新兴企业一样,接受着时代变迁和残酷市场竞争的洗礼。按现代企业经营理论,百年老店持续稳定的企业形象,以及诚信至上、精益求精的生产和营销理念,都是拓展品牌知名度、提高消费者忠诚度的有利因素。老字号要重铸辉煌,必须光大自己的品牌,因此就绝不能对“借光”经营或恶意侵权的行径听之任之。 
  
    中国其实是品牌时代的鼻祖,而且据说,全球零售连锁巨头沃尔玛的连锁概念就来自中国的瑞蚨祥。但是现在说品牌,已经不怎么说老字号了,现在只说一统天下的洋品牌。现在说老字号,也已经不提他们的经营经典和文化传承,大家只为他们的日渐式微扼腕。我的意思是说,现在似乎是一个价值趋向完全商品化的时代,一个公司、一种商品只有当它取得商业上的成功,人们才会关注它的内在机制和活力所在。 
  
    如今人们坐在室内动动鼠标便可以尽览天下景象,老字号以“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经营策略为荣、通过顾客口头相传树立良好口碑的时代已经过去。打官司既可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又可扩大企业的形象传播,何乐而不为! 

    【相关新闻:见本网2005-6-10日《百年“瑞蚨祥”上法庭维权》、2005-6-17日《“瑞蚨祥”商标案被侵权者获赔4万》等报道,或使用“行业信息”搜索功能,输入关键词——瑞蚨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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