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与西门子商标纠纷和解 双方各得一类商标

〖2005-6-22 9:2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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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张艳)长达一年之久的西门子抢注中国两企业商标案宣告终结,继海信与西门子和解后,东林昨天(21日)发布声明:东林与西门子就firefly(萤火虫)商标达成和解,在全球范围内,就照明类和电子元器件类这一商标权,双方各得一类。西门子与中国两公司商标纠纷和平解决。

  2004年6月,东林与海信先后透露,Hisense(海信)和firefly(萤火虫)商标早被西门子旗下公司博士西门子公司和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尽管中国商务部和欧盟介入此事,但西门子对海信开出4000万欧元的转让高价,对东林集团的谈判要求不予理睬。最终到2005年2月,海信与东林联合宣布将赴德靠法律解决这一纠纷。3月,西门子突然与海信和解,将商标转让给海信。事实上,西门子与东林的纠纷转机也出现在那时。东林集团董事长贾强表示,4月,西门子突然开始与东林谈判。

  昨天(21日),东林给记者发来声明:6月2日,东林董事长贾强与西门子欧司朗公司高级副总裁Mr.Gerd Pokorny在德国慕尼黑签订协议:东林在商标注册的第11类产品(照明类)上拥有和使用萤火虫(firefly)商标;西门子欧司朗在第9类产品(电子元器件类)上拥有和使用firefly商标,双方互不支付任何费用。

  贾强坦言,此次和解是双方各退一步。双方和解后,将在全球范围内分享firefly商标。之所以选择和解,贾强表示,是因为这样对双方有利,并节省了大笔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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