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阴洁”不是通用名称 源安堂终审胜诉

〖2005-6-17 9:25: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中国工商报消息:


    随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份终审判决书的下达,一起侵犯“肤阴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广东阳江市宝健诚保健品有限公司彻底败诉,为侵权付出沉重代价。

  据了解,“肤阴洁”商标为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5类杀真菌剂、杀菌剂、杀毒剂等商品上。该商标分别于2001年、2003年两次被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宝健诚保健品公司以“肤阴洁”作为其消毒剂产品的名称,生产“宝健诚牌肤阴洁杀菌清洗液”产品,并在市场上大量销售。该产品曾于2002年被湛江市工商局赤坎分局查扣,宝健诚公司也受到了工商部门的处罚。源安堂公司认为,宝健诚公司侵犯了“肤阴洁”注册商标专用权,便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湛江中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认定宝健诚公司侵权,判令宝键诚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源安堂“肤阴洁”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源安堂经济损失15万元。

  宝健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肤阴洁”是商品通用名称和公司已经过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批准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肤阴洁”作为杀菌剂商品的一种名称,是由源安堂公司独创,并由源安堂公司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到保护。宝健诚公司虽然取得工商和卫生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但这些行政审批与商标使用无关。未经“肤阴洁”商标注册人源安堂公司许可,任何部门不具有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力。宝健诚公司侵犯了源安堂公司“肤阴洁”注册商标专用权及特有名称和特有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广东省高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韦裕平)

    【相关新闻:见本网2004-11-30日的报道《“肤阴洁”商标之争见分晓》或使用“行业信息”搜索功能,输入关键词——肤阴洁】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