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审判护卫 浦东二百多知识产权案无一改判

〖2005-6-12 10:3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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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陈忠仪 通讯员严剑漪)“浦东法院审理很及时,我们在浦东投资更放心了!”当中美合资吉列公司的美方总经理欧阳长健由衷感叹时,也许他没有想到,正是这句话“启动”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此后用9年心血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模式——全方位的“立体审判模式”。

    1994年6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成立了全国基层法院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翌年,吉列公司的“飞鹰”商标因屡遭侵犯和假冒引发多起案件,既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要求对假冒商标的刑事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的,又有商标侵权的个体户不服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还有吉列公司起诉其他公司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受理后,该院及时组织知识产权庭、刑庭、行政庭携手办案并及时审结。一系列案件的审理,不仅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引发了该院对“三位一体”审判模式雏形的思考。

    1996年,浦东新区法院按照“正视困难、准确定位、扬长避短、突出特色”的发展思路,开始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新模式进行探索。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授权,该院知识产权庭建立了一整套知识产权“立体”司法保护机制,并逐步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浦东模式”。

    所谓“立体审判模式”,即由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按照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统一审理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包括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这不仅减少了分庭审理的重复劳动,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也发挥了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专业特长,保证了案件的审判质量。该模式一经推出,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浦东新区法院2001年至2004年共受理知产案件228件,是1994年至2000年7年收案(108件)的211%。2005年至今,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9件,其中刑事类案件2件。

    2004年1月,该院知识产权庭受理了一起假冒《财富》排行榜500强之首——英国石油公司的著名润滑油商标“BP”案,此案系我国国内第一起对假冒BP注册商标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英国石油公司给予了高度关注。案件判决后,英国石油公司中国公司地区知识产权顾问连连称赞:“中国的法官非常认真!”

    2005年1月5日,该院院长丁寿兴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假冒“中华”、“红双喜”、“牡丹”商标的特大侵权案。被告人卞某、李某假冒上述注册商标香烟的总价值高达496万余元,该院当庭判决卞某、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五年。该案判决后,社会反响强烈,《人民日报》、《文汇报》等媒体均作了报道。

    难能可贵的是,自2001年以来,在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件类型不断变化的审判压力下,该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没有一起被二审重大改判或者发回重审。2003年,浦东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组织了一次大型问卷调查,在被问及“遇到知识产权被侵权后,你的企业会寻求行政保护还是司法保护或是其他方式”时,有82.7%的企业首选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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