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tp#新京报消息:
(记者李武)昨日(7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等8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通过各级政府政策扶持,中介组织密切配合,出口企业自身实践,到2010年,力争有40%以上的出口企业拥有自主品牌,自主品牌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20%;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自主知名品牌,每个地区、每个行业都有能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出口名牌。
意见指出,我国将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出口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等自主品牌建设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商务部将委托中介机构和专家学者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出口名牌(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出口名牌的国家队,同时,各地区也可确定本地区的出口名牌。而国家将在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
列入“国家队”名单的企业将在进出口配额、政府采购、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和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等方面受到扶持。同时为鼓励名牌出口企业“走出去”,境外加工贸易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优先用于支持名牌出口企业。意见还指出,国家工商、海关等管理部门将出口名牌有关的知识产权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并将其作为已经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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