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之歌》花落四川 香香免费代言当地养猪业

〖2005-6-7 18:3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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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汪阳)由网络偶像歌手香香唱红的《猪之歌》,其注册商标据说已被炒至5000万。前些时候,重庆方面还与香香签约的飞乐唱片取得联系,表示愿出高价购买香香演唱的《猪之歌》作为“城歌”。不过近日飞乐唱片决定,让香香带着《猪之歌》为四川广安的武胜县免费担任代言人,并分文不取。 
    
    据悉,邓小平同志的故乡四川广安市的武胜县县委书记孙南,日前代表武胜县80万父老乡亲,盛情邀请香香担任武胜县养猪业的形象代言人。飞乐唱片的钟雄兵先生表示,首选伟人邓小平的故乡四川广安的武胜县,也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据钟雄兵介绍,6月12日香香将专程飞往成都,与武胜县负责人见面,洽谈担当养猪业形象代言人的详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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