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明注册"山林水都"区域形象商标
〖2005-6-7 16:5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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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消息:
昨日(6日),广东佛山市高明区经贸局副局长廖冠明向佛山日报独家透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日前正式受理了高明区提出的“山林水都”商标注册申请,“山林水都”作为高明区的形象标志将在法律上得到确认。这将给该区在经贸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带来积极的影响。
据介绍,“山林水都”注册商标的图案是蓝色江水之上一颗明珠,右面是高明二字的中国书法字体和汉语拼音。蓝色代表珠江,珍珠寓意高明,象征高明是珠江之滨的明珠,江水三面环绕,象征财源滚滚。图案又像太极八卦中的阳极,高明就是阳极中的极点。
青山、林海、水网三者有机共生而形成的“园城共山水一色”是高明典型的景观特征,山环水绕、林海如涛、水网交错、环境优美,充满岭南风情的“山林水都”在珠三角地区尤其弥足珍贵。“山林水都”让高明的城市景观立体化、鲜明化,更体现了高明尊重自然、尊重历史、继往开来的可持续发展观。
高明区有关部门表示,他们将把“山林水都”作为一个品牌来经营,高明的城市建设、经贸旅游规划等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它来进行,充分发挥和利用它所产生的品牌效应。区域品牌商标在法律上确认将使高明的城市定位更加清晰明确,也使以后城市发展政策的连续性得到保证,对于高明整体形象的宣传和维护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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